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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旧换新补贴持续进行

发布时间: 2025年06月13日 10:07:32    来源:阿克苏日报

  阿克苏新闻网/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(记者 吕娜 通讯员 周艺) 6月12日,记者从阿克苏地区商务局获悉,阿克苏地区将充分发挥1亿元促消费专项资金作用,继续对住房、汽车、电动摩托车等多领域进行补贴。

  在住房补贴方面,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在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不含营业用房、二 手房、安置房)的消费者,根据购房面积分为100平方米以下、100(含)—150平方米、150平方米(含)以上三类,可分别获得5000元、8000元、12000元的消费通用券,且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享受补贴的次数不受限制。

  汽车消费补贴也在持续发力。从2025年3月27日至12月20日,在地区范围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,若购买新能源乘用车,单车价格在5—10万元(含)、10—20万元(含)、20万元 以上的,可分别获得5000元、7000元、8000元的一次性补贴;若购买燃油乘用车,相应价格区间可获得4000元、6000元、7000元的一次性补贴。此外,从5月1日开始,参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的消费者,还可叠加享受国家和地区的汽车消费补贴政策,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仅能享受1次补贴。

  在电子产品补贴上,从2025年5月1日至12月20日,地区配套500万元活动资金,对国补政策未涵盖到的价格在6000元以上的手机,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0%给予一次性补贴,单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,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仅限享受1次。

  电动摩托车补贴同样给力。从2025年4月3日至12月31日,对于国补政策未涵盖到的电动摩托车,按新购车最终销售价格的20%给予一次性补贴,单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,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仅限享受1次。

  “地区将持续通过多元化、差异化的补贴政策,精准发力,不断创新消费场景,激发消费活力,提振消费信心。”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、副局长侯明平说。

  据悉,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公告,宣布自6月15日24时起暂停实施2025年商务领域部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,包括汽车置换更新、家电以旧换新、智能设备购新等。

责任编辑:夏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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